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指南
一、政策依据
中国人民银行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6〕202号)。
二、办理流程
第一步:申请条件
1、申请人必须是在本县辖区内从事合法经营的汝城籍自主创业者,且两年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。
2、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行政部门发放的证件(如道路运输营运证、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等)。
3、贷款未归还期间,申请人配偶不得再行申请。
4、需由纳入本县工资财政统发的工作人员提供反担保。
5、借贷期限为两年,利息实行财政全额贴息,到期必须如数归还本金。
第二步:提供资料
1、到汝城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领取《申请书》,按要求进行填写并粘贴相关证件复印件。
2、需由户籍或经营场地所在地的乡镇(社区)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现场核查并加盖公章,担保人证明需经担保人工作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。
3、递交申请书时,所粘贴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查验。
第三步:资格审查
由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经办银行对申请人及其配偶、担保人的申请条件和信用情况进行核查。
第四步:发放贷款
审批合格后,由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进行电话通知,申请人及其配偶、担保人到经办银行现场办理借款手续。
三、联系方式
汝城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
地址:汝城县卢阳镇和平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2102室
电话:0735-2135677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8:00-12:00 下午2:30-5:30(夏令时间3:00-6:00)